信件内容 |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2022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在乡镇实施不合理建议:
2022年8月12日左右在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看到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人工造林工程由各乡镇实施,作为一个常年参与植树造林的行内人,本人觉得有以下几点理由说明由乡镇实施不合理、不合规。
1、《国家国土绿化试点项目人工造林工程实施运行方案》中市政府在第八章运行机制中明确规定,由市林草局具体协调、指导,组织监督项目建设,项目专责组应设在县级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程招投标、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自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2、林草局是专业的造林部门,对树木的品种、树龄、树质有专业的标准要求更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种植树木。也就是说政府的决策是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而县上却让乡镇实施此项目违背了市政府由林草局组织实施的要求。
3、林草局和乡镇没上下级管辖关系,就不能协调监管和自查,不能做到档案管理的完整性,更不能做到苗木的维护养护等工作。栽树容易护林难。
4、项目建设单位应是林草局却不能参与工程招投标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自查验收实为欠妥。作为一个热爱造林的人觉得既然国家投资这么大要力争改变我们环县干山枯岭的现状,我们不能辜负党对我们人民的厚爱,将此项目实施的尽善尽美。
综以上理由,建议尊重市政府的要求由县林草局组织实施。此建议不妥之处请贵局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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